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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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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9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近期,各二级党组织分党校即将陆续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要求所聘任的兼职教员必须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课堂教学,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