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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3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8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份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专题学习

(1)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内容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主要篇目介绍,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

(2)学习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内容

认真学习《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金委字【2021】9号)。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江苏省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

3、继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组织党员学习。

(二)布置下阶段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

1、认真学习。在集中学习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还要开展自学。

2、谈心谈话。每个党员要根据《中共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金委字【2020】49号)精神,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要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谈心谈话记录表》,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及时交党支部留存。

3、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校党委部署要求和二级党组织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撰写党支部委员会剖析材料(包括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2个部分)。

每个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撰写党员个人剖析材料(包括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2个部分)。

三、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和有关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有关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2、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3、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4、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5、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6、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全校师生党员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四、材料报送

1、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务必于3月5日(周五)上午10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2、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