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我校师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定》(金委组字[2020]12号)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和说明
1、组织关系转出是加强党性教育和离校教育的重要环节,务必将工作要求明确传达到每个毕业生党员,教育并督促其高度重视、履行义务、规范操作、保持跟进,既严肃组织纪律,又避免新增历史遗留问题。
2、《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内统计的转出信息要精确到具体党支部,否则无法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转出。党员类型“预备”或“正式”,按毕业离校前预计状态统计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变化,及时补报更正。
3、毕业生的入党相关材料,凡是正式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一律全套归入毕业生档案。是预备党员的,应单独装袋封口,以便接收方党组织连续考察并研究转正事宜,同时务必提醒预备党员,转正后及时主动提请所在党组织将全套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跟进确认,防止遗失。
4、2020年上半年发展的预备党员,如果是今年毕业的,等今年转正手续完成后再进行档案的封装和移交。
5、各学院党组织应建立健全组织关系转出跟踪管理机制,确保应转尽转、有转必有接,省内和省外分别以系统接收信息和纸质盖章回执(须及时录入系统)为准,最迟在今年11月20日前确认接收成功。
6、组织关系被退回或者长期不接收的,相关学院党组织要及时与相应的校外基层党组织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尽快落实。
二、报送材料
各学院党组织以电子稿方式,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于6月15日(周二)上午10点前发至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联系人:朱骅;电话8710,手机5488。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