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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14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14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月中旬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3、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4、继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组织党员学习。

(二)主题党日

根据9月27日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建功创新名城”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具体安排如下:

1、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在全校师生党支部中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建功创新名城”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形式内容

(1)开展专题学习

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科学家精神的内涵要求,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讲好主题党课

各院(部)教师党支部要选派1名教师党员中的科研骨干围绕“爱国奋斗奉献”主题,结合工作学习体会,讲一次高质量党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行政各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也都要选派1名普通党员,围绕“爱国奋斗奉献”主题讲党课或谈学习体会,时间不少于45分钟。

会前,各师生党支部书记要对师生党员党课讲稿或学习体会审阅、签名,审阅通过后才能讲党课。审签后的讲稿或学习体会由各师生党支部存档。

(3)集中交流研讨

认真学习黄大年、钟南山、张伯礼、陈薇等重大典型感人事迹,对标学习战疫情和促发展“两个一线”涌现出的身边典型,每个党员要结合理论学习的感悟体会,开展集中交流研讨。

(4)开展承诺践诺

对照“四重四亮”要求,组织党员积极投身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实战,从追求真理、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甘为人梯等方面亮承诺、立标杆,不断涵养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格。

三、具体要求

1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和有关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有关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2、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3、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4、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5、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6、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全校师生党员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四、材料报送

1、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务必于10月16日(周五)上午10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2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