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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月5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8日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5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内容

(一)专题学习以下文件

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2、中共中央最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网上自行下载)

3、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网上自行下载)

4、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网上自行下载)

5、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网上自行下载)

6、校党委印发的《金陵科技学院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金委字【2018】120号)(校园网“校级文件”自行下载)

(二)专题讨论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自定)

特别提醒: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专题学习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三、具体要求

1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加强全过程指导,确保党支部学习教育有序有力地开展。

2、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每个党员都要围绕学习主题畅谈学习体会。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3、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4、每个党员要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12月7日(周五)上午10点前,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各直属党支部直接报送

联系人:彭冬,电话8910。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手机6055。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