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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7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1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各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7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内容

专题学习关于党的政治建设。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这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重大创新,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到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作为最大政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让这一伟大思想天天见、天天新、天天深,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改造客观世界的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

特别提醒: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专题学习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三、具体要求

1、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学习教育加强全过程指导,确保党支部学习教育有序有力地开展。

2、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每个党员都要结合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围绕学习主题畅谈学习体会。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3、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4、每个党员要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11月9日(周五)上午10点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各直属党支部直接报送

联系人:彭冬,电话8910。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手机6055。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