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上半年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的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举办本学期第5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赴江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学习对象
机关党委范围内的全体处、科级干部(含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
三、发车时间与地点
7月4日(周四)下午1:40在江宁校区行政楼前广场发车,请学习对象提前10分钟上车。
说明:活动结束后返回江宁校区,按照规定时间下班。
四、主要议程
1、参观罪犯生活劳动场所。
2、监狱领导介绍监狱。
3、两名罪犯现身说法。
4、机关党委书记提要求。
五、纪律要求
1、学习对象无故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按照个人书面申请、先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再报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机关党委批准。
2、按照监狱管理要求,参加活动时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相机、有采录功能的数码产品、包等物品进入监狱(上述物品可放在车上)。
3、严格服从监狱方的管理,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有关监狱管理的内部信息;对涉及警示教育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案情及身份信息要严格保密。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机关党委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