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动态

服务指南

  1. 组织关系转接:025-86188910
  2. 传真:025-86188190
  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行政楼236办公室

组织发展与基层党建

您现在的位置是: 部门首页 > 组织发展与基层党建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组织发展工作的再通知(2)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校党委《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49日下午全校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会精神,现将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第一阶段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含具有少数民族预科生身份的学生)和入党发展对象。梳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按培养时间节点及时研究落实。

1、本学期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已经参加“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学习培训且已结业的入党申请人中,经一定程序、按照相关要求选拔(对担任基层疫情防控志愿者等在社会工作一线发挥积极作用的入党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党支部研究、报二级党组织审批后确定。

1)二级党组织审批确定后,必须依托网站、橱窗等载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420日(周二)上午11点前,将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原有的全体存量入党积极分子分两张表报送,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者请注明)纸质稿,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送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23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2、本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从确定和培养已满1年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经一定程序、按照相关要求选拔(对担任基层疫情防控志愿者等在社会工作一线发挥积极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党支部研究、报二级党组织审批后确定。

1)二级党组织审批确定后,必须依托网站、橱窗等载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要尽早发出并收回发展对象政审材料。

256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上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填报表》纸质稿,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送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

提醒2点:第一,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按照组织部下达给二级党组织的党员发展计划,上半年能多发展的、尽可能按照计划多发展。第二,按照《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程纪实工作”从今年上半年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的人员开始实施。

3520日(周四)上午11点前,完成上半年发展材料准备工作,并将《预审发展对象名册》纸质稿,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送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

三、有关说明

相关材料电子稿样式,请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联系人:朱骅;电话8710,手机5488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