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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与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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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教育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5日

各学院有关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江苏高等学校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办法(试行)》(苏委教组[2015]29号)、《关于加强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委组字[2015]17号)和《关于我校师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定》(金委组字[2020]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党组织认真做好2020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专项审核,以及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材料审核认定工作

1、认真审核新生入党材料。各学院党组织根据材料分类筛选出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并及时填写《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材料审核登记表》。

2、做好审核认定工作。对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党员档案材料专人保管。对于材料不齐全的,请新生党员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补齐相关材料。

审核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党员身份一般不予承认: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未满18周岁的;无党员档案材料或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等主要材料缺失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发展程序违反规定的,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满1年,毕业离校前3个月内办理发展党员手续等;经组织谈话,发现本人对发展成为党员经过不知情或档案材料明显不符等情况。(详见金委组字[2015]17号文件)

3、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经审查拟认定具备党员身份的新生党员,各学院党组织及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省内转入我校的,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转接;省外转入我校的,需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转入)和《党员信息汇总表》。

(二)加强教育管理服务

1、对于新生党员:及时与新生党员谈话,并编入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对预备党员,要做好继续培养考察。同时要完善服务机制,关心新党员的健康成长。

2、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要了解其入校前的教育、培训情况,对其入党材料进行收集、建档,保持培养教育的连贯性。入校前已经是入党积极分子且材料完整的新生,其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并为其指定培养联系人,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二、有关说明

请于9月25日(周五)上午10点前,将3份表格的电子稿(电子稿样式在组织部网站的“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联系人:王东红;电话8710,手机5915。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