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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与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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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市党内关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8日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市党内关爱资金的通知》(宁组办〔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市党内关爱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和标准

党内关爱资金申报工作实行省市联动、分类定标、分级实施。党内关爱对象主要为党组织关系在我市,为党的事业作出牺牲和奉献,需要关爱帮扶的困难党员或其家庭。名额分配上,在兼顾面上的同时,重点向经济相对薄弱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较多的区和单位倾斜,突出向基层一线倾斜。两级党内关爱资金不重复享受。

(一)省党内关爱资金名额及标准

全市教育系统共2名,关爱标准为5000元,关爱对象是基层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中生活困难的。

(二)市党内关爱资金名额及标准

全市教育系统共6名,关爱标准为3000元,关爱对象是:

基层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中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无固定收入来源,导致生活困难的;

因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事故伤害,个人1年内自付医疗费用较高,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不得申请党内关爱资金情形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中曾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有其他违纪违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不良行为,经各二级党组织认定不适合申请党内关爱资金的。

二、申报程序

1.组织推荐。请各二级党组织先进行组织摸排推荐,形成拟推荐关爱对象初步名单,于5月9日前报组织部,暂时不要提前与拟关爱对象接触,等确定后再正式填报相关材料。拟关爱对象要符合省、市《暂行办法》规定的人选条件。

2.审核把关。各二级党组织采取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既要了解其年龄党龄、身体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又查看其作用发挥、群众口碑、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树立党内关爱的鲜明导向。

3.公示上报。校党委对拟推荐关爱对象审核并报市教工委,等市教工委审核反馈后,由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要牢牢把握党内关爱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把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对象,突出基层一线,真心实意关爱,及时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最需要的党员手上,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感受到省委、市委对基层的关心支持。

2.强化过程管理。要规范履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杜绝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确保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各二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困难党员信息库,实行定期回访、动态管理,党内关爱资金使用情况要逐人建档、逐级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可查可溯。省、市组织部门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联系人:王东红;联系电话5915。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