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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与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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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11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8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1日下午(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内容

在前期认真开展回顾检视、深入组织学习、完善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召开师生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第一阶段: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2、第二阶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民主评议班子。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指导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领导,对开好师生党支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进行全程指导。

(二)做好贯彻落实

各师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宁组通【2018】8号)精神执行。

(三)做好会前准备

4月9日(周一)前,各师生党支部要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认真做好记录

各师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本学期新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等资料。

(五)材料报送

4月13日(周五)下午2点前,以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为单位集中向组织部报送以下2

份材料纸质稿(各直属党支部直接报送):

1、党支部班子查摆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二级党组织汇总);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二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全体师生党员,请党员正反打印并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党支部书记签字,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盖章

联系人:张昊,电话8910,手机5667。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手机6055。

 

附件:

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样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样表)

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样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