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最新工作动态

服务指南

  1. 组织关系转接:025-86188910
  2. 传真:025-86188190
  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行政楼236办公室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18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现将举办第18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10月各二级党组织研究确定并报送党委组织部的入党发展对象。

二、培训地点

江宁校区科技楼报告厅

三、培训安排

(一)集中培训

119日(周六)、10日(周日)为集中培训时间(共10个专题,24个学时),由学校党校负责,各分党校协助。

第一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

时间:119日(周六)上午8:40-10:10

主讲人:校党委副书记 单晓峰

第二专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

时间:119日(周六)上午10:20-11:50

主讲人: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周骏

第三专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做合格共产党员

时间:119日(周六)下午1:00-2:30

主讲人: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汪如春

第四专题: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党员政治能力

时间:119日(周六)下午2:40-4:10

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李素芳

第五专题:关于加强党的纯洁性教育

时间:119日(周六)下午4:20-5:50

主讲人: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岳鸿伟

第六专题:《榜样8》《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程》(录像或在线观看)

时间:119日(周六)晚上6:30-8:00

第七专题: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时间:1110日(周日)上午8:40-10:10

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书记、副院长 葛维东

第八专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

时间:1110日(周日)上午10:20-11:50

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秦广东

第九专题:关于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的教育

主讲人: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 李青励

时间:1110日(周日)下午100-2:30

第九专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间:1110日(周日)下午2:40-4:10

主讲人: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党校办公室主任 康东升

第十专题:观看《不忘初心使命,争取更大荣光》《不断走向成功之路》《走进新时代,迈进新征程》(录像)

时间:1110日(周日)下午4:20-5:50

有关说明:集中培训当天,参训学员上午必须在8:40前进入江宁校区科技楼报告厅,下午必须在12:40前进入会场,晚上必须在6:20前进入会场。

(二)个人自学

学员按照配发的学习材料,安排时间开展个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由各分党校负责检查督促)。

(三)学习讨论

1111日(周一),以分党校为单位,围绕《如何学党章、强党性,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派专人做好学员讨论记录。

四、学习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习近平著作选读》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四)《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六)《党员生活记录本》

五、培训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和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入党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考勤、联络、学员讨论和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未经培训的入党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培训不合格的入党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

(三)1113日(周三),以分党校为单位,集中报送以下材料:

1、学员讨论记录本。

2、学员结业试卷。

3、学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学生党支部书记要填写好“发展对象培训情况表”中有关“参加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学习鉴定”等栏目的相关内容(其中“成绩”和“党委盖章”栏由学校党校负责)。

(四)1115日(周五),以分党校为单位,领取培训合格的学员结业证书,领回学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学员讨论记录本》。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