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现将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第一阶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含具有少数民族预科生身份的学生)和入党发展对象。梳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按培养时间节点及时研究落实。
1、本学期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已经参加“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学习培训且已结业的入党申请人中,经一定程序、按照相关要求选拔(对担任基层志愿者等在社会工作一线发挥积极作用的入党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党支部研究决定、报二级党组织审查。
(1)二级党组织审查后,必须依托网站、橱窗等载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4月23日(周二)上午11点前,将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纸质稿,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送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231办公室),同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原有的全体存量入党积极分子分两张表放至同一文件夹下打包报送,有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请注明。发邮件时请将文件命名为:XX党委/党总支部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学生/教工<新增/存量>,文件夹命名为:XX党委/党总支部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
2、本学期入党发展对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从确定和培养已满1年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经一定程序、按照相关要求选拔(对担任基层志愿者等在社会工作一线发挥积极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党支部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二级党组织审批后确定。
(1)二级党组织审批确定后,必须依托网站、橱窗等载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要尽早发出并收回发展对象政审材料。
(2)5月7日(周二)上午11点前,将上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填报表》纸质稿,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送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学生和教工两张表放至同一文件夹下打包报送,发邮件时请将文件命名为:XX党委/党总支部2024年上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填报表<学生/教工>,文件夹命名为:XX党委/党总支部2024年上半年入党发展对象填报表)。
3、5月21日(周二)上午11点前,完成上半年发展材料准备工作,并将《预审发展对象名册》纸质稿,经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送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学生和教工两张表放至同一文件夹下打包报送,发邮件时请将文件命名为:XX党委/党总支部2024年上半年预审发展对象名册<学生/教工>,文件夹命名为:XX党委/党总支部2024年上半年预审发展对象名册)。
二、有关说明
相关材料电子稿样式,请在网站自行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