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组织发展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第二阶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党委组织部预审会已经通过了《2023年下半年预审发展对象名单》。
2、请各二级党组织对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立即将公示内容照片或截图和公示结论报告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
3、请各二级党组织到组织部领取空白《入党志愿书》和《预备党员考察表》。
郑重提醒:由于从上级组织部门领取的空白《入党志愿书》都带有编号(唯一性),务必妥善保管。请组织员先复印《入党志愿书》作为草表发给发展对象填写;待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在组织员指导下再集中填写正式《入党志愿书》,要求填写准确无误、不得涂改,填好后由组织员集中收回。
4、12月13日(周三)前,各二级党组织指导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逐一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参加投票表决的必须超过应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且必须超过3人);指派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与发展对象谈话;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应规范填写、签名、用印后报组织部,并将《202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审批名册》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
5、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组织部与各二级党组织预约安排好时间段,请各二级党组织组织员配合组织部做好《入党志愿书》党委意见栏用印盖章等工作。由二级党组织组织员在预约时间携带《入党志愿书》,到组织部盖党委意见章并填写内容,到学校机要室盖党委章和党委书记签名章,核对无误后直接领回。
6、组织新发展的师生党员填写《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请各二级党组织务必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
相关材料电子表格样式,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