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好基层党员大学习,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6月7日(周三)下午1:30—3:45。
二、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6日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2023年5月15日出版的第10期《求是》杂志刊登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4.继续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党员大学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交流研讨
1.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的学习和思考,围绕我校立德树人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担当,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
2.广大党员要在交流碰撞中深化理解认识、凝聚思想共识,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和引领力。
3.每个师生党员都要按照专题讨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发言,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专题党课
根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围绕开展“学思想,我来讲”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讲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收获体会、学用实践的方法举措。
五、具体要求
1.认真落实校党委有关主题教育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相关文件要求,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可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实际,进一步丰富学习活动内容和形式,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
2.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3.全体师生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支部活动,佩戴党徽,带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活动证要在活动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做好全程记实管理。全体师生党员无故不得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情况要在统一配发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留存好学习照片和相关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六、材料报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于6月9日(周五)上午11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