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我校师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定》(金委组字[2020]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和说明
1、严格落实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关系转出是加强党性教育和离校教育的重要环节。请对毕业年级党员及时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管理相关专项培训,务必将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明确传达到每个毕业生党员,教育并督促其高度重视、履行义务、规范操作、保持跟进,既严肃组织纪律,又避免新增历史遗留问题。
2、规范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表内统计的转出信息要精确到具体党支部,否则无法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转出。党员类型“预备”或“正式”,按毕业离校前预计状态统计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变化,及时补报更正。对在校存量预备党员,如果近期符合转正条件并且是今年毕业的,应在校内完成转正手续后再进行档案的封装和移交。
3、妥善处理毕业生入党相关材料。凡是正式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一律全套归入毕业生档案。档案务必转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保管,如果后期需要从档案中提取入党相关材料的,应在档案保管机构履行档案借用和归还手续。离校前是预备党员的,应单独装袋封口,以便接收方党组织接续考察并研究转正事宜,同时务必提醒预备党员,及时确认并保持关注个人档案去向,转正后及时主动提请所在党组织将全套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跟进确认,防止遗失。
4、加强组织关系转接全过程管理。各学院党组织在建立组织关系转出跟踪管理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督查落实,确保应转尽转、有转必有接,务必逐一确认接收成功,最迟应在介绍信有效期结束前完成。根据转出形式(使用全国版党员管理系统或纸质介绍信),分别以系统接收成功信息和纸质盖章回执(须及时录入系统)为准。对组织关系被退回或者长期未落实、未接收的,相关学院党组织要及时联系毕业生党员了解原因、尽快落实,如有需要可会同相关校外基层党组织共同商洽、妥善处理。各学院今年9月底前对完成情况开展自查整改,组织部适时组织排查抽查。
二、报送材料
各学院党组织以电子稿方式,将以下材料于6月9日(周五)前发至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
2、组织关系转出跟踪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