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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25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6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25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

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2日以来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二)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前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和个人自学、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组织收看《榜样6》。

2.组织党员学习校党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的通知》(金委字【2018115号)和《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办法》(金委字【202050号)等有关文件。

3.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支部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好”“较好”“一般”“差”进行评议。

4.个人批评和自我批评

1525日下午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先召开会议,党支部书记、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525日下午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委员同时按照要求率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着每个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每个党员首先进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及剖析产生问题原因)、自定等次,然后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帮助,最后个人表态。

按照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中,校、院(部)两级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自我批评(将自己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的检查剖析材料向支部党员说一下),并对支部其他党员进行批评帮助。支部要给予评定等次,要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要进行自我批评,但不评定等次,要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

离退休党员的评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支部大会进行自评、互评,也可以由党支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组织考核、定等次。

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5.党支部委员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及时将支部党员评议结果报二级党组织审议。

有关提醒: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正反打印,涉及党员个人基本信息和小结的内容可以打印,自我评价必须手写并签名,支部书记填写等次、签名后统一交二级党组织盖章。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等校党委常委会审查后,由组织部通知二级党组织各自到机要室盖校党委章。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由二级党组织集中保管。

(三)布置下阶段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对开好师生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进行全程指导。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特殊情况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3.各二级党组织要派班子成员列席所属师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点评。

4.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5.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6.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

7.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8.各师生党支部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的详细记录,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管理。

9.各师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审定所辖师生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党支部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情况,审定后签“已阅”加盖公章。

10.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有关说明

全校师生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应在5月25日(周三)下午进行。特殊情况可以调整时间召开,但必须在5月27日(周五)前召开。

五、材料报送

1530日(周一)上午10点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和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综合情况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2、5月30日(周一)上午10点前,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报送(直属党支部直接报送)以下3份材料纸质稿(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到行政楼231室王东红(电话8710,手机5915),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一是党支部委员会民主评议汇总表

是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

三是获评优秀格次和基本合格、不合格师生党员名单(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要分开)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