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31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6月23日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月30日在《求是》发表的文章:《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4.继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组织党员进行党史学习教育。
(二)开展学校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
1.学习党章党规和校党委文件
(1)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教育。
(2)组织党员学习校党委《关于调整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关于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金陵科技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金陵科技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学习传达校党委书记刘志远在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换届纪律十严禁》。
2.根据校党委分配给各二级党组织的代表名额和代表结构比例,以及各二级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名册,组织党员进行酝酿讨论。每个党员书面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本选举单位应选的代表名额。
3.党支部汇总党员全部推荐提名人选,填报相关表格,上报所在二级党组织。
三、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2.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开展,要紧密结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单位“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院(部)、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召开,为学校加快建设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3.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4.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6.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7.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8.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材料报送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务必于9月2日(周五)上午10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说明:有关党代表的推荐提名材料,按照组织部要求另行报送。
2.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