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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2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2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份以来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2.继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梧桐论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学习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文章,并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组织党员进行党史学习教育。

(二)布置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精神。

2.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每个党员都要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进行交流发言。

三、布置下阶段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

(一)个人学习

在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还要围绕学习内容开展自学。

(二)谈心谈话

1.根据《中共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金委字【2020】49号)精神,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相互交换意见。

2.要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谈心谈话记录表》,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及时交党支部留存。

(三)查摆问题

1.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文件规定的查找要求,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形成问题清单(包括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2个部分)。

2.党员要对照文件规定的“四看”查找要求,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形成问题清单(包括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2个部分)。

四、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2.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开展,要紧密结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单位“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院(部)、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加快建设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3.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4.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6.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7.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8.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材料报送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务必于3月4日(周五)上午10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2.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