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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月8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8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25日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改革开放简史》《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共江苏地方简史(1921—2021)》《南京党史一百年(1921—2021)》等相关章节,党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3.继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4.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冰雪健儿的重要回信精神,切实将北京冬奥会宝贵精神财富转化为广大师生党员爱党报国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建设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的强大动力。

5. 组织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学习材料,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的人民情怀、世界胸怀和历史担当,将学思践悟成果切实转化为广大师生党员爱党爱国爱人民的自觉行动。

6.继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组织党员进行党史学习教育。

(二)通报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和整改落实工作

1.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通报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

2.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大会通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及时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备案。党员要在会上作出书面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

党支部书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信仰的力量”这个主题,讲专题党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会前,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对师生党支部书记党课讲稿审阅、签名,审阅通过后才能讲课。审签后的讲稿由各二级党组织存档。

四、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2.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开展,要紧密结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单位“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院(部)、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加快建设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3.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4.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6.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7.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8.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材料报送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务必于6月10日(周五)上午10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2.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