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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月22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2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6月8日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改革开放简史》《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一百年》《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共江苏地方简史(1921—2021)》《南京党史一百年(1921—2021)》等相关章节,党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3.继续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4.继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组织党员进行党史学习教育。

(二)普通党员讲专题党课

各党支部要选派1名普通党员(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获“优秀”等次优先),围绕“新征程上,如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讲专题党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会前,各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的党课讲稿审阅、签名,审阅通过后才能讲课。审签后的讲稿由各党支部存档。

(三)专题活动

按照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全校师生党支部就便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

三、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2.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开展,要紧密结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单位“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学校和各院(部)、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加快建设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3.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4.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6.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7.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8.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材料报送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务必于6月24日(周五)上午10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2.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