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1日(周三)下午1:30—3:45。
二、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2.继续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2月16日出版的第24期《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和作风 弘扬延安精神》。
4.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精神。
5.继续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党员大学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布置下阶段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
(一)个人自学
在前期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谈心谈话
1.根据《中共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金委字[2020]49号)精神,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相互交换意见。
2.要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谈心谈话记录表》,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及时交党支部留存。
(三)查摆问题
1.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文件规定的查找要求,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形成问题清单(包括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2个部分)。
2.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包括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2个部分)。
四、具体要求
1.认真落实校党委有关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
2.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3.全体师生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支部活动,佩戴党徽,带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活动证要在活动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做好全程记实管理。全体师生党员无故不得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情况要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留存好学习照片和相关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五、材料报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开展学习情况电子稿,于3月3日(周五)上午11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联系人:王东红,电话8710,手机5915。
未尽事宜,请与张远凤联系,电话8091,手机5950。
党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