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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月12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4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412日(周三)下午1:30—3:45

二、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15日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3.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43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继续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党员大学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通报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结果和整改落实工作。

1.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通报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结果。

2.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向党员大会通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及时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备案。党员要在会上作出书面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具体要求

1.认真落实校党委有关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相关文件要求,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可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实际,进一步丰富学习活动内容和形式,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

2.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3.全体师生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支部活动,佩戴党徽,带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活动证要在活动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做好全程记实管理。全体师生党员无故不得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情况要在统一配发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留存好学习照片和相关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五、材料报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于414日(周五)上午11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联系人:李青励,电话8710,手机2219

未尽事宜,请与张远凤联系,电话8091,手机5950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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