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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6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7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好基层党员大学习,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56日(周六)下午1:303:45

二、集中学习

1.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13日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习近平有关主题教育系列讲话。

3.学习省委主题教育动员会议精神;学习校党委主题教育动员会议精神。

4.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

5.继续用好“学习强国”“江苏先锋—党员大学习”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案例教育、微视频等方式,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三、交流研讨

1.重点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开展交流研讨。

2.广大党员要突出“三带三入”,带着嘱托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入脑、入心、入行。坚持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联系实际、立足岗位,开展学习交流研讨。

3.每个师生党员都要按照专题讨论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发言,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具体要求

1.认真落实校党委有关主题教育和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以及党员教育培训相关文件要求,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可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实际,进一步丰富学习活动内容和形式,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

2.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活动加强全过程指导,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的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3.全体师生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积极认真参加支部活动,佩戴党徽,带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活动证要在活动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做好全程记实管理。全体师生党员无故不得缺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情况要在统一配发的《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做好详细记录,留存好学习照片和相关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5.党员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都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五、材料报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于59日(周二)上午11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联系人:李青励,电话8710,手机2219

未尽事宜,请与张远凤联系,电话8091,手机5950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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