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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月7日下午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全校师生党支部:

根据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党委要求,现就开展全校师生党支部“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7日下午1:30—3:45(周三,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党员活动日)。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全校2019—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金委字【2020】9号)精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每次规定的活动内容完成后,各师生党支部还要按照校党委《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6〕13 号)和校党委转发《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金委字〔2017〕95 号)规定的“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有关活动,确保每次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和党员活动日时间不得少于3个学时。

二、普通党员讲专题党课

各党支部要选派1名普通党员(此次受到表彰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讲专题党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

会前,各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的党课讲稿审阅、签名,审阅通过后才能讲课。审签后的讲稿由各党支部存档。

三、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主题

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会前准备

7月7日前,各党支部要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做好充分准备,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布置党员加强个人自学

(1)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

2、布置谈心谈话

要根据《中共金陵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金委字【2020】49号)精神,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要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谈心谈话记录表》,组织生活会前及时交党支部留存。

3、布置党员和党支部盘点和检视

(1)党员:个人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第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第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第三,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第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作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2)党支部:党支部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开展检视。

(三)会议召开

7月7日下午,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主要议程

(1)第一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6月24日以来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

(2)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

会后,各党支部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

(3)党支部书记、委员在党员大会上先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首先进行自我批评,然后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帮助,最后个人表态);接着每个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有关要求

(1)校、院(部)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2)各二级党组织可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3、有关说明

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都应在7月7日(周三)下午进行。特殊情况可以调整时间召开,但必须在7月9日(周五)前召开。

四、具体要求

1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对所辖师生党支部的党史学习教育和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全过程指导,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确保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和有关活动有序有力地开展。

2、每个党员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必须佩戴党徽参加支部活动。

3、每个党员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参会,会后要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4、全校师生党员无故不能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后续要补交发言材料。

5、全校师生党支部学习讨论情况要在《金陵科技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要留存学习讨论照片和党员发言等资料,实行全程记实管理。

6、党员要按照个人制定的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开展自学。不管是自学还是集中学习,全校师生党员要在组织部统一配发的《金陵科技学院党员学习笔记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五、材料报送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综合情况电子稿,务必于7月9日(周五)上午10点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jit.edu.cn)。

2各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直接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徐锐,电话8910,手机3375。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