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上半年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的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举办本学期第3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5月7日(周二)下午1:40
二、学习地点:图书馆第二报告厅
三、学习内容: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四、学习对象:机关党委范围内的全体在编在岗人员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认真考勤。要通知到每个学习对象提前10分钟带笔和记录本参会,不得请假。
2、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按照个人书面申请、先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再报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机关党委批准。
联系人:彭冬;电话8910,手机7160。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机关党委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