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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举办第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1日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现就举办第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118日(周一)下午1:50

二、学习地点:图书馆第二报告厅。

三、学习内容:关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专题学习

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自觉坚定主心骨、把准定盘星,筑牢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强大精神动力;围绕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预警研判,旗帜鲜明批驳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稳妥管控抹黑党的领导、抹杀小康成就、唱空发展前景等负面论调,不断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实施细则》、南京市《实施方案》和我校《实施办法》,强化我校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

四、学习对象:机关党委范围内的全体处、科级干部(含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

五、发言人:张远凤、黄洋、陈斌、张德根、刘磊、周淼淼、刘旭明、王强等8名同志。

六、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认真考勤。要通知到每个学习对象提前15分钟进场。

2、除了有校外的会议或者上课的、生病的以外,学习会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按照个人书面申请、先经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再报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报机关党委批准。

3、发言人要在117日(周日)上午10点前,将发言电子稿发送到机关党委邮箱(jgdw@jit.edu.cn)。

4、学习会期间,保持会场安静,在《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上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联系人:岳鸿伟,电话8191,手机5807

未尽事宜,请与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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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