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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推荐全市教育系统“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0日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宁教工委组〔201919号)精神,根据校党委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全市教育系统“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委教育工委下达给我校的名额

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

二、推荐条件

1、“新时代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制度机制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和成效得到群众公认。

2、“新时代先锋”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格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定。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推荐对象

1)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面向全校教工党支部。

2)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从2018年度民主评议获“优秀”格次的教工党员中产生,并向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岗位倾斜。

2、各二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推荐。推荐过程中,要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2016年以来,凡在招生办学及收费、师德师风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二级党组织或个人,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3、材料报送要求:填写《推荐和审批表》(推荐和审批表中“先进事迹”一栏,字数在200字左右)。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相关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相关二级党组织请于418日(周四)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稿13份经所在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送组织部张昊,电子稿发送到组织部邮箱。

未尽事宜,请陆振生联系,电话:8880

党委组织部

2019410